[ 资讯] 日前,国家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标准。该标准将于将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等移动源达标监管的重要举措。《技术规范》规定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及检验机构等开展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将为机动车环保合规监管提供重要依据。要及时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推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指导机动车环保监管部门加强机动车合规监管,推动公众广泛参与对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的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标准中给出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信息公开编号、重型车发动机及底盘环保信息入库、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顺序号、污染控制装置、永久标识等术语的定义。明确了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所涉及的一些概念和名词所代表的含义和范围,便于企业更好地理解标准的相关内容。
给出了信息公开的一些基本要求,从四个方面内容规定了信息公开的一些基本情况,用来指导企业顺利的完成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进行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主体以及责任;规定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所包含的内容;分别给出生产和进口企业完成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以及完成信息公开的方式。
详细介绍了企业进行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流程。机动车企业应严格按照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账户注册、车型技术文件及参数备案、开展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报告备案、车型信息公开、下线检验并备案检验信息、配发随车清单并上传数据、量产车技术文件备案的顺序完成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
规定了信息公开主体应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户,以及对信息公开账户管理的基本要求。具体规范标准点击这里查看。(编译/汽车之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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